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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东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4-10-08   点击数: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4〕2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肥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6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下表: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县卫健委

乡镇卫生院

130001

6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桥头集镇桥头集社区卫生室、

马湖乡马湖社区卫生室、

马湖乡大王社区卫生室、

牌坊回族满族乡三王社区卫生室、

古城镇大袁社区卫生室、

白龙镇肖凤社区卫生室各1人,

录用后根据总成绩择岗。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和范围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原则上本县(市、区)内2024年毕业的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可以参与本次招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www.feidong.gov.cn/dtxw/tzgg/index.html)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0月1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卫健委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查询。详见附件《肥东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17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45元/人。

5.开考比例。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0月19日8:00—17:00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包括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和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等。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肥东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计划组织、应变处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举止的岗位匹配度等。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合成确定总成绩,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递补时最后一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公示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示结束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本次专项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7716338

考务咨询电话: 0551-67724912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770896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肥东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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