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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21-07-13   点击数:

 

毕业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作用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加强新2会员管理端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1. 由院系领导和负责教师采用会议的形式向学生讲解实习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并在工作态度、学习态度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实习注意事项教育。培训结束后学生经过考核方可进行实习。

2. 确定实习单位,根据现有实习单位、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填报实习单位选择志愿,同时由实习秘书根据学生志愿进行合理的调整分组,分配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同时上报院系领导审查批准。

3. 理论课程结束后开始实习,学生前往对方单位进行实习,要求学生在到达实习单位报到后上报到位情况、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情况和联系方式,便于院系领导掌握情况。

4. 实习检查。于实习开始后第二周起,院系领导、实习秘书、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到实习单位检查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学生和对方负责人员介绍情况,并予以相应的指导帮助。

5. 实习总结。原则上安排在实习结束后第二周,由学生自我总结,上交实习手册。并由专任教师负责评出优秀实习生,校内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学生个人总结和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的报告写出系实习总结报告,上报院领导。

6.毕业实习材料(包括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实习总结及学生实习报告等)建档。

二、实习程序

(一)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当年毕业实习的具体要求,在专业教师中指定;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指导实行有机结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同时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条件: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讲师及以上教师。

(二)做好实习动员

实习动员工作于实习前进行。实习前,各系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落实实习计划;通过动员,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还要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及保密教育。

(三)做好实习过程管理

应在毕业实习前成立相应的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并明确分工。在实习期间,派专人到各实习点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四)落实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结束后,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实习总结报告于实习结束二周内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1. 毕业实习纪律

    (一)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在实习前应按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

    (2)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关系。

    (5)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等;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系里和学院汇报。

    (6)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学院批准。

    (7)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时应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记好每天的实习笔记(包括每天的工作内容、实习收获、心得和问题等)。实习中应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观察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

    2.要尊重校内外指导教师,虚心向周边的教师学习,服从安排,虚心请教;积极参与当地各项公益活动,团结友爱,爱护公物。

    3.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章制度:

    (1)集中实习期间,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病、伤、公假等),三天以内者需持证明向所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需持证明,经所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辅导员、分管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学生擅自外出,以旷课论处。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法者,交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虚心向毕业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与毕业实习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5.应按毕业实习大纲和毕业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做好毕业实习记录,完成毕业实习手册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实习总结、毕业实习报告。

    6.对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的,由学院负责在假期间另行安排毕业实习并考核其毕业实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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