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我校外国留学生管理、促进留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留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 关于学校招收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权重
1.学业成绩(占70%)
2.综合素质(占30%)
二、综合测评方法
1.采用分项积分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测评积分公式:
综合测评总分=学业成绩积分×70%+综合素质积分×30%
三、综合测评分项评分要素及标准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考评,以留学生课程学习为基础考评,课程成绩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的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专业文化素质测评主要考察留学生一学年之内所修课程的平均成绩(除体育课之外)。
成绩测评分=课程学年总成绩(不含体育)÷学年所修课程数(不含体育)
(二)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考评,以留学生汉语水平、参加各类活动及获奖情况为基础考评。按加分项所列,加相应分,各项不重复加分。
综合素质分=HSK成绩+参与活动加分项+获奖加分项
1.HSK(汉语水平考试)加分标准表
项 目 |
等 级 |
加分标准 |
HSK加分标准 |
HSK 1 |
2 |
HSK 2 |
5 |
HSK 3 |
10 |
HSK 4 |
15 |
HSK 5 |
20 |
HSK 6 |
25 |
2.参与活动及获奖加分标准表
参加活动等级 |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 |
国家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30 |
二等奖(第二名) |
25 |
三等奖(第三名) |
20 |
优胜奖 |
12 |
参与 |
8 |
省(部)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20 |
二等奖(第二名) |
15 |
三等奖(第三名) |
10 |
优胜奖 |
8 |
参与 |
6 |
校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10 |
二等奖(第二名) |
8 |
三等奖(第三名) |
5 |
优胜奖 |
3 |
参与 |
2 |
院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6 |
二等奖(第二名) |
4 |
三等奖(第三名) |
3 |
优胜奖 |
2 |
参与 |
1 |
备注:1.各类活动以政府机构组织的为准;民间机构组织的视情况而定;2.精神文明奖按优胜奖加分。
四、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问题的说明
1.留学生综合测评所涉及的学业成绩以教务科审核的结果为准。
2.如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为五级制,也均以百分制计入,凡按五级制评定的成绩,须换算为百分制,换算方法是:优秀记90分,良好记80分,中等记70分,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50分。
3.参评留学生各类证书必须真实,否则综合测评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由安徽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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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