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来华留学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济人药业与我校签署,设立专项奖学金,每年5万元。为确保奖学金项目顺利规范运行,现根据我校《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安中国合〔2019〕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奖励对象、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二条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自费来华留学生(已获得留学安徽、留学合肥及校长奖学金的留学生除外)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济人留学生奖学金:
1.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有损中国尊严和荣誉,违反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者,不予评选。
2.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予以参与评选,以学校警告或处分文件为准。
3.奖学金评审所涉及的学年内(每年9月-次年9月)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
4.不交或者欠缴任一年度任何费用(学费、宿舍费)等者,以财务处核查结果为准。
第四条根据资助方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所签捐赠协议书(编号:20190016)之规定。奖学金标准暂定为:设立一等奖学金1名,奖金金额为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金额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金额2000元;专项奖若干,奖金金额1000元,包括单科成绩奖及HSK语言奖两类。
第五条 申请安徽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及来华有效签证;
2、对华友好、品德良好、成绩优良;
3、申请人遵纪守法,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 奖励依据
第六条 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奖学金评定,包括学业成绩测评(70%)及综合素质测评(30%)两部分。
第四章评定与发放程序
第七条 济人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由新2会员管理端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评审,具体评定及发放流程如下:
1、来华留学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由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奖学金评定,并将测评结果报新2会员管理端党政联席会议。
3.新2会员管理端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评审结果后,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并抄报校基金会及济人药业。
4.人文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将获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名单、个人信息及银行卡号,统一发送至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
第五章纪律要求
第八条 学生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不能弄虚作假,一旦查实,除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公正审核、评定学生各项测评分数,公示材料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对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程序及规定或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等行为,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新2会员管理端负责解释。
新2会员管理端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