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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课酬及相关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0-10-29   点击数:

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课酬及相关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是我校国际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课酬及相关劳务费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发放范围和对象

1.发放范围。从事学校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授课、翻译、命题、阅卷、监考、辅导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发放对象。从事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授课、翻译、命题、阅卷、监考、辅导等工作的教师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发放标准

1.教学课酬及交通补贴标准

职称

课时标准

交通费

助教

70元/学时

1.外聘教师来少荃湖校区一次补贴交通费60元;

2.校内教师来少荃湖校区交通费按照日常工作补贴;

讲师

80元/学时

副教授

100元/学时

教授

120元/学时

随堂翻译人员

60元/学时

2.其他劳务费标准

劳务类型

发放标准

监考、晚自习辅导

50元/次

命题及阅卷

200元/份;4元/生

学术讲座费

正高职称:2000元/半天

副高职称:1000元/半天

自编培训教材

100元/千字

3.如授课教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由新2会员管理端根据其专业和学术水平,确定相应的标准。

第三条、发放程序

1.提供材料。教学学院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劳务费用发放清单”,附课程表、考试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外校专家还需提供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

2.审批程序。校内外专家劳务费用发放程序:授课费、命题改卷费、值班费、编写材料等相关费用先由教学学院负责人审核,再按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程序予以发放。

第四条、考核与管理

为了保证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质量,授课、翻译、命题、阅卷、监考、辅导等工作的考核与管理由新2会员管理端负责。

第五条、经费来源

所有教师课酬及相关劳务费从学校各类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学费收入中支出。

第六条、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新2会员管理端负责解释。

新2会员管理端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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