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课酬及相关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是我校国际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课酬及相关劳务费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发放范围和对象
1.发放范围。从事学校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授课、翻译、命题、阅卷、监考、辅导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发放对象。从事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授课、翻译、命题、阅卷、监考、辅导等工作的教师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发放标准
1.教学课酬及交通补贴标准
职称 |
课时标准 |
交通费 |
助教 |
70元/学时 |
1.外聘教师来少荃湖校区一次补贴交通费60元; 2.校内教师来少荃湖校区交通费按照日常工作补贴; |
讲师 |
80元/学时 |
副教授 |
100元/学时 |
教授 |
120元/学时 |
随堂翻译人员 |
60元/学时 |
2.其他劳务费标准
劳务类型 |
发放标准 |
监考、晚自习辅导 |
50元/次 |
命题及阅卷 |
200元/份;4元/生 |
学术讲座费 |
正高职称:2000元/半天 副高职称:1000元/半天 |
自编培训教材 |
100元/千字 |
3.如授课教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由新2会员管理端根据其专业和学术水平,确定相应的标准。
第三条、发放程序
1.提供材料。教学学院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劳务费用发放清单”,附课程表、考试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外校专家还需提供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
2.审批程序。校内外专家劳务费用发放程序:授课费、命题改卷费、值班费、编写材料等相关费用先由教学学院负责人审核,再按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程序予以发放。
第四条、考核与管理
为了保证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质量,授课、翻译、命题、阅卷、监考、辅导等工作的考核与管理由新2会员管理端负责。
第五条、经费来源
所有教师课酬及相关劳务费从学校各类国(境)外学员短期培训学费收入中支出。
第六条、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新2会员管理端负责解释。
新2会员管理端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