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补岗工作,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补岗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制订《新2会员管理端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量化积分分值实施细则(试行)》。
一、教学指标及分值:
年平均学时数超课时每30个标准课时加1分:指任现职以来承担教学工作总学时数/任职年限每30个标准课时加1分。(以教务处任务书为准,基数公共类课程教授288\副教授360\讲师360\助教及新进人员288,专业类课程教授180\副教授216\讲师216\助教及新进人员180,行政基数为专任教师1/2。)
二、科研指标及分值:
1.论文论著:指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和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论文:一类5分,二类3分,三类1分,四类0.5分。论著:每2万字1.5分计分,每本上限不超过10分;译著:每2万字1分计分,每本上限不超过5分;编著:每2万字0.5分计分,每本上限不超过3分。
2.决策建议:指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被领导采纳批字,正国级20分,副国级15分,正省(部)级10分,副省(部)级5分,正市(厅)级3分。
3.课题项目:
科研项目主持:一类15分,二类10分,三类5分,四类3分,五类2分。
教研项目主持:一类15分,二类10分,三类5分,四类3分。(质量工程项目参照本条,四类认定为校级教研一般项目。)
4.主编教材:主编规划教材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副主编分别加4、2分,参与按每2万字1分计分,每本上限不超过5分;校内自编教材且被学校采用:主编4分,副主编2分。参与按每3万字1分计分,每本上限不超过4分。非规划教材等同于校内自编教材且被学校采用。
三、获奖指标及分值:
1.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5、10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2.科研成果获奖: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5、10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校级另议。
3.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校级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单项奖1分。
4.教学效果奖:一类5分、二类4分、三类3分、四类2分。艺体类获奖一类5分,二类3分。个人累计指导学生获奖满分不超过10分。
四、管理工作指标及分值:每任期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15分,副主任10分,课程组组长/秘书5分,兼任加1/2。
(1)中心:指与(系)教研室平行的中心,即实验实训中心、心理咨询中心。
(2)兼任加1/2:指专任教师同时兼任主任或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等,第二个职务分值折半,第三个职务不再加分。
(3)行政人员兼任管理工作分值折半,第三个职务不再加分。
(4)任期为4年,任期不满按照实际任职时间折算,最高分不超过一任期。
五、任职时间指标及分值:超过正常晋升年限,每超过1年加1分。
六、评委综合评分指标及分值: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打分0-10分。
七、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由学院学科评审组解释。